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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章 大公子很可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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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天还未擦黑,河防大营里已经灯火通明,人声鼎沸。

  忙碌的厨子颠起大勺,传菜的仆人快步而走,偌大的中军营帐里菜香四溢,酒香迷人,令人垂涎欲滴。

  大帐内,

  一幅大大的烫金“寿”字高挂正中。正堂中央,摆了张超大的八仙桌,四周围则是十几张小方桌,桌上摆满美酒佳酿,各式菜肴。

  谁人不知,今日是河防大营大将军南万钧五十寿辰!

  大楚人讲究,逢十整寿要摆桌酒,宴请亲朋好友贺寿同乐。民间尚且如此,更何况手握数万精兵的统帅。

  河防大营地位非常重要,负责防御黄河北方的女真,南万钧是这里的主宰,也是当今皇帝身边的红人。

  人尽皆知,

  在推翻大金的征战中,他和皇帝曾并肩作战过,有生死交情,而且战功赫赫,名闻遐迩。

  在大楚,他可以横着走。

  但南万钧为人低调沉稳,在军中颇有威望,资历也很深,在大楚排得上第二名,仅次于三十里外汴州城里的那个主宰。

  当然,人家是王爷,乃大楚武帝的长子,天潢贵胄,当然不是南万钧能攀比的。

  “人逢喜事精神爽,老爷今儿个看起来,年轻又有神采!”

  大将军府里,奶妈夸张的奉承了一句。

  她原本今晚告了假,要回娘家伺候几日,可不知何故,老爷非让她明日再走。

  她也闹不懂,自己只是个仆人,早一天晚一天走,好像没什么区别。

  偌大的南家,又不缺她一个下人。

  余光里,寿星南万钧正在换新衣衫。

  那是吴越之地的蚕丝织成的棉质袍子,做工精细,大家手笔,今天正好显摆显摆。

  他对着镜子自己拾掇,笨手笨脚的憨样让人忍俊不禁。

  “杀人如麻的大将军,却身穿土财主的蚕丝袍,也不觉得滑稽!”

  发出嘲讽之语的是他的正房夫人,挺着大肚子,看起来有七八个月的身孕了,还在弯腰收拾衣物。

  不过,南夫人的动作却很敏捷,不像正常的孕妇。

  奶妈看在眼里,觉得很怪异,身怀六甲之人,哪有这样的利索?

  除此之外,还有件事,她也觉得奇怪——

  夫君过寿,却不见南夫人脸上有任何的笑意。而且,南夫人正把衣物首饰装入箱子里,似乎要出远门的样子。

  “嘿嘿嘿!”

  面对嘲弄,南万钧干笑一声,又问:

  “云春呢,他要随我赴宴,时辰差不多了,诸位同僚都等着呢。”

  南云春是他的长子,今年二十刚出头,已经位居大营的偏将,绝对属于年少得志。当然,他老爹的提携照顾必不可少。

  否则,

  这些年四海升平,大楚没有什么仗打,当兵的哪能升得那么快?

  南夫人冷着脸,非常不悦:

  “他呀,在满世界找人,一会问问祖母在不在,一会问问媳妇在不在。现在正四处找云秋呢,不知抽的哪门子疯?”

  南夫人对长子印象并不太好。比如,

  浮躁,性子冷,毫无做大哥的宽容胸襟,尤其不待见幼弟云秋。哪怕是对爹娘,也很疏远,眼里只有他自己的媳妇和孩子。

  咦,今天却不知何故,他突然关心起家里人来了。

  要搁平时,这种热情准让人起疑。

  哦,今天或许是因为父亲大寿,作为长子,把全家人聚在一起祝寿,也是分内之事。

  不远处,大儿媳妇也挺了个肚子凑过来,似在为丈夫开脱。

  “娘,云春说是爹吩咐他去找云秋的,现在全家人好像就三弟不在家。”

  “是嘛,那也犯不着他亲自去找,有那么多使唤的人。”

  婆媳俩不经意的对话,飘进了南万钧的耳中,他整理头发的手悬在半空,心咯楞一下。

  没错,

  自己三天前就说过,今晚全家人必须都在家里呆着,包括奴仆下人。

  所有人都以为,他是为了热热闹闹过大寿,全家吃顿团圆饭。

  哪怕是南老夫人,本来今晚要去听道人阐释道法,结果,南万钧亲自出面阻挠。

  南府上下都以为,今晚的寿宴将非常热闹,值得期待。瞧寿星那神神秘秘的样子,兴许要给所有人来个大大的惊喜。

  要不然,也不会把花匠和车夫都留下来。

  殊不知,今晚只有惊,没有喜!

  南万钧为了这一天,等待了十多年,也筹划了十多年。

  他心里明白,今晚将是个不寻常的夜晚,注定要载入大楚史册。

  后世之人必将把今晚称为南家的龙兴之日,新朝元年,千年万载津津乐道。

  现在,一切都在他的计划之中。

  他心情很好,精心梳理头发,梳着梳着,又愣住了:

  大儿子今天的表现非同寻常,似乎超出了他的预料。

  南万钧为人谨慎细腻,掌控欲极强,对任何反常的事情,都会仔细琢磨。往年他也过寿,却从不见大儿子这般热情,还亲自去找南云秋。

  更让人费解的是——

  他压根就没吩咐过南云春去找老三!

  那么,大儿子为什么要撒谎,说是他吩咐的呢?

  南云春有时候自恃聪明,确实有些小动作,不过在他眼里,那些都是孩子过家家,幼稚得很,他自信:

  完全可以拿捏得住所有的家人。

  甭说自家的孩子,就是大楚的皇帝,没有人能逃出他的掌控!

  天渐渐黑了下来,风似乎比刚才更大,陡然,天空响起一个炸雷,震得大地轰隆隆作响,也在世人的心头掀起巨大的波澜。

  “这鬼天气,刚才还好好的,作什么妖?”

  大堤上,樵夫肩扛一捆干枝,望向泛黑的天空,低声咒骂一句。

  “事出反常必有妖,还是赶紧回家窝着吧!”

  斜对面的老农同样骂骂咧咧,使劲拽着牛,加快脚步向家里赶去。

  深秋,本该秋高气爽,此时却如盛夏,也如孩子的脸,说变就变。

  天意反复无常,似乎预示着什么……

  凉凉的河水里,少年尽管练了许久,仍然在一招一式的琢磨刀法。

  他,就是南家老三南云秋!

  将门公子,出身富贵,却没有富家公子的那种骄横傲慢。相反,他很善良,很疼人,吃得起苦,有时候也很倔犟。

  “苏叔,怎么样,练的还可以吗?”

  “别废话,继续。”

  小孩子最需要夸赞,但是苏叔却不让他如意。

  苏叔叫苏本骥,打心眼里喜欢这个孩子,一直偷偷教授其刀法。

  他的刀法看似无门无派,既非军中常见的以力大凶狠制胜的套路,也无江湖名家那些花里胡哨的技巧,而是特别讲究快和准,在实战中非常管用。

  凭着这套刀法,苏本骥也曾行走江湖多年,死在他刀下的不计其数。

  但是,他对自己的过去,讳莫如深。

  没人知道他是谁,从何而来?

  还有,他左胸口那道狰狞的长刀状刺青,更是平添了几分神秘和惊悚。

  南云秋很好奇,问过多次,都被他搪塞过去。

  “苏叔快看,我劈中它了!”

  南云秋兴奋的大喊大叫,那条鱼断为两截,血水翻冒,说明角度和力道都有了很大的提高。

  苏本骥也瞧在眼里,可很快又板起面孔,嗔道:

  “虽然劈中了,但力道太猛。我说过多少次,对付鱼这种小东西,应该用刀尖削,而不是用刀刃去砍,更不要砍为两半。

  瞧瞧,你哪是练刀的高手,鱼市的贩子还差不多!”

  南云秋撅起嘴,有点不服气,嘟嘟囔囔:

  “这能怪我吗?刀本来就沉,早知这样,当初练剑就好了。”

  老苏连忙又换出副慈祥的面孔,语重心长:

  “什么世道,就练什么兵器。舞剑,太平时常见,而乱世,刀更有用。”

  “那什么时候才是乱世?不打仗,学这么多有什么用?”

  “你这孩子,好好的日子哪有盼打仗的?老话说得好,学会文武艺,货卖帝王家,你要勤思多悟,自古以来名将都是这样炼成的。”

  “哦,好吧,徒儿谨记。”

  南云秋抱拳拱手,还颇有些江湖好汉的味道,老苏也被逗乐了。

  他俩没有举行过拜师仪式,但感情上却是师徒般的存在,他甚至还把孩子当做亲儿子那样悉心栽培。

  南云秋揉揉酸麻的手腕,继续削砍半条鱼身。

  苏叔曾告诉他,不管何时何地,只有足够强大,才能保护自己,庇护亲人。还让他永远记住:江湖险恶,人心不古。

  命,只能掌握在自己手中,不能轻信任何人。

  这就是世道,这就是人心!

  师傅能说出这番话,也不知道过去他究竟经历过什么?

  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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